2022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日期:2022-08-25 15:17:14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2022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政策内容: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省人社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及当年度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政策时限: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学习途径: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根据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主学习。

  学习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采取自学与网络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发证的形式进行,考试合格者按学习平台要求自行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逾期失效。结业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妥善保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以结业证书登记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主题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在省里出台统一规定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可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和《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有关规定进行学时申报。

  政策咨询:潍坊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方式:809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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